话我写于凌晨三点多钟,敲击下全书完三个字的时候,我心疼的落泪了,我不是第一次开书,也不是第一次完本,但却是第一次这么纠结,到底要不要完本。 诚然我是个俗人,耗尽心血的码字创作就是为了能够靠自家的能力改变生活,完成遥不可及的梦想,我相信《妖孽》只要继续写下去也依旧会有人看,每天都会有些微薄收入,可我不想坑大家钱,继续写下去根本不会再有什么实质内容,别的我不敢保证,但是整本书,每一章、每一段我都可以摸着自己的良心说,我在竭尽全力的做好,我不想因为一些利益,破坏掉自己的心血。 我不是一个特别善于表达自己情感的人,更新晚了,或者少更新了,总是会千篇一律的跟大家说,对不起、请见谅,不像别家写手一样,可以巧舌如簧的抒发出自己有多么艰辛,我一直觉得男人苦应该是自己尝,乐子才应该...
医者无不活命,剑出血洒长空。从来没想到,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,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,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,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,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,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,陆地延伸到哪儿,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,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,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,一苇渡江。...
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